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,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是真的

2026-04-13

【視傳媒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】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(簡稱:汽燃費)徵收目的係作為公路養護、修建及安全管理使用,為了讓名稱與用途一致,超過一甲子的汽燃費已正式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,簡稱「公路養管費」或「養管費」。本次更名僅為名稱調整,徵收費率、繳納方式及車主權益均維持不變,車主只須依原規定期間及金額繳納即可。

  自用汽車及機車公路養管費於每年7月開徵,營業車則於3月、6月、9月及12月分季開徵,除可持紙本繳費單至金融機構、郵局、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及OK來來)及駐各區監理所(站)代收公庫繳納外,還可以透過「監理服務網」、「監理服務APP」或行動支付平台(iPASS MONEY全支付等)辦理線上繳費。

  若是怕一時疏忽錯過繳費期限的車主,建議可於「各區監理所(站)」臨櫃辦理或於「監理服務網」及「監理服務APP」申辦公路養管費「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」,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,省時又方便。